国土资源部煤炭资源勘查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申报指南(2016)
国土资源部煤炭资源勘查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具有一定探索性、观点新颖和属于学科前沿或交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开放研究课题依照《国土资源部煤炭资源勘查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实验室2016年度开放课题面向全社会接收课题申请。请有意向的个人或单位参照本指南要求及《国土资源部煤炭资源勘查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填写《国土资源部煤炭资源勘查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于2015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报送实验室。
一、申请对象
1、国内外科研机构或者高等院校承担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教师、博士后以及在读博士研究生,实验室依托单位(陕西省煤田地质有限公司、西安科技大学)非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均可申请开放研究课题。凡获立项的课题,申请者可被聘为实验室流动研究人员或客座研究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在读博士研究生须经导师认可,导师为课题第一或第二负责人;项目申请人如不具备副高职称,须要一位副高以上同行专家推荐。
3、每位申请者作为项目主要参与者,当年只能申请一项研究项目。已获得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不得再次申请开放研究课题。
4、要求开放课题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开放课题研究须有本实验室科研人员参与。
二、开放课题指南
1、煤炭资源精细勘查技术与评价技术
2、煤炭资源勘查新工艺及装备制造技术
3、煤系矿产资源综合勘查与评价
4、煤矿瓦斯抽放与煤层气综合利用技术
5、陕西省页岩气赋存规律、勘查技术研究及开发潜力评价
6、数字煤田、数字煤矿与煤矿“互联网+”技术
7、煤矿地质灾害与安全高效矿井地质保障技术
8、陕西省煤炭地下气化技术研究
9、生态脆弱煤矿区保水采煤技术与生态承载力研究
10、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研究
特别提示:优先支持符合上述研究方向、有一定研究基础和成果的持续性研发课题。
三、申请书填写基本要求
1、撰写申请书时,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认真、准确填写各项内容。不按要求填写或者填写错误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2、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须在申请书上签字。
3、资助额度:重点课题支持力度5~15万元;自由申请课题支持力度1~5万元。
4、研究期限:项目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5、重点课题:前沿性鲜明、目标明确、基础坚实,可望在近期获得突破,资助强度较大的项目。除此之外的为自由申请课题。
6、申请人所在单位为项目依托单位,申请书一定要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7、提交申请书时请一并提交申请课题的查新报告(国内)一份,否则课题申请不予接收。
8、原则上不接受实验室固定人员申请。
四、申请程序及申请时间
1、申请人根据本申请指南相关内容,填写《国土资源部煤炭资源勘查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开放研究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一式四份提交至国土资源部煤炭资源勘查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部,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至指定电子邮箱。
2、受理开放研究课题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3、实验室将对收集到的课题申请进行初选,对筛选入围的课题实验室将组织公开的立项论证答辩,择优立项。
4、对实验室确定立项的课题,我们将会通知课题申请人填写《国土资源部煤炭资源勘查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开放研究课题计划任务书》,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必要时须经专家进一步论证)后,双方签订计划任务书,课题予以正式启动。课题将会按照计划任务书具体实施、跟踪监督和验收。
5、对未获立项者申请材料将不退还。
五、其它要求
1、遵守科学道德,要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撰写申请书。避免在申请书中出现夸大、不真实和不准确的内容,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2、申请项目应该具有创新思想或思路,要提出明确的科学问题和解决方案,防止“大”而“空”。以应用为目标的基础研究,需要论述清楚应用背景。
3、在申请联合资助项目时须注意有关知识产权及其它一些特殊的规定。
4、申请者应严格遵守《国土资源部煤炭资源勘查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中对课题申请、实施的时间要求。
5、申请者应在2015年11月30日之前将《国土资源部煤炭资源勘查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开放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一式四份邮寄至国土资源部煤炭资源勘查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project@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26号A重点实验室
邮 编:710021
联 系 人:吴燕 马丽
联系电话: 029-86681201 13474150517 029-86681211
6、有关开放课题的相关管理办法,请登录实验室网站查询,网址:http://crecu.com。
本申请指南解释权归本实验室,未尽事宜,另行通知。